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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风电工程海域使用论证规范

    发布时间: 2025-12-15  点击次数: 12次

    海上风电工程海域使用论证规范

    论证规范体系与法规依据

    我国海上风电工程海域使用论证的法律基础以《海域使用管理法》为核心,辅以自然zi源部 2025 年 1 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及《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2025 修订版)》等技术规范,共同构建起“规划管控 - 节约集约 - 生态保护"三位一体的论证框架12.其中,《通知》从强化规划管控、厉行节约集约、优化用海审批、坚持生态用海 4 个方面提出 12 项政策措施,形成系统性管理要求3.

    在节约集约用海方面,现行规范对不同装机容量风机实施差异化用海面积标准:≤8 兆瓦机型不超过 13 平方公里/10 万千瓦,8 - 12 兆瓦机型不超过 14 平方公里/10 万千瓦,≥12 兆瓦机型不超过 15 平方公里/10 万千瓦34.这一调整相较于 2016 年政策统一规定的 16 平方公里/10 万千瓦,更贴合大型化风机的技术特性,体现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动态适配4.

    空间布局上,“深水远岸"成为核心导向。规范明确新增项目应在离岸 30 千米以外或水深大于 30 米海域布局;近岸区域水深超 30 米的,离岸距离仍需不少于 10 千米;滩涂宽度超 30 千米的,场内水深需不少于 10 米1.离岸距离按风电场外包络线与大陆(含县级以上政府驻地海岛)海岸线最近距离计算,水深以最xin海图所示最浅水深为准1.同时,对渤海中部等开发强度高、船舶交通流密集海域实施严格限制开发政策,凸显生态保护优先原则35.

    规划衔接机制方面,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与能源主管部门的协调,将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全局35.这一机制通过空间资源的统筹配置,有效避免行业用海矛盾,为海上风电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论证原则:海域使用论证需严格遵循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生态保护优先及公众参与原则,确保用海活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最da程du减少生态影响,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26.

    技术参数与论证流程

    海上风电工程海域使用论证的技术参数体系需从基础控制、生态保护及复合利用三个维度构建量化标准。基础参数方面,用海面积实行分档管控,按单机容量≤8兆瓦、8-12兆瓦、≥12兆瓦分别设定上限为13、14、15平方公里/10万千瓦,确权半径则由传统统一外扩50米优化为按风机叶片投影最da长度动态界定,透水构筑物用海范围明确为以塔架中心点为圆心的圆形区域,漂浮式风电锚链部分采用锚定点连线多边形界定。生态参数强调修复措施的原地实施原则,要求根据项目生态影响程度和区域特性制定系统修复方案,暂不具备原地修复条件的可统筹近岸海域开展替代修复3.复合利用参数聚焦"风电+"模式的空间兼容性,支持在已确权油气开发区、深远海养殖区实施立体分层设权,新用海主体需与原使用权人签订包含空间范围划分、冲突规避措施等内容的协调协议37.

    论证流程采用"三阶段闭环"逻辑框架。前期规划符合性分析需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和海岸带专项规划要求,在可再生能源用海区或兼容功能区选址,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同步排查军事用海、航道安全等空间冲突风险15.中期用海合理性评估重点论证风机布局对渔业资源的影响,采用《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要求的现场调查、模型模拟等方法,分析海洋水文、生物生态等10类评估要素24.后期长效监管方案明确生态跟踪监测制度,要求用海单位按"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开展长期监测,论证报告需包含宗海立体空间范围示意图及分层使用协调方案57.

    论证灵活性实践:某风电场在整体范围不变前提下,通过机组扩容与风机升级实现发电效率提升,其核心在于经论证确认改造方案不新增用海面积且符合立体分层设权要求,仅需办理用海变更手续即可完成升级,体现了"空间约束下的效能优化"论证思路13.

    立体分层设权作为重要技术创新,要求申请材料明确宗海平面界址及水面、水体、海床、底土等分层信息,同一海域多主体用海时需提交利益协调协议,通过统一设计、整体论证或分主体报批两种路径实现海域资源的高效利用78.桩应力监测、孔隙水压力等工程安全参数虽未纳入论证核心指标,但作为施工期质量管控的关键技术,其监测数据可为用海合理性评估提供工程稳定性佐证9.

    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论证

    海上风电工程的生态论证需重点关注海洋环境特殊性,与陆上项目相比,需额外评估施工期底栖生物扰动及运营期水下噪声影响。施工期对底栖生物的扰动评估依赖沉积物重金属检测数据,如近岸工业排污口周边沉积物铅含量可达50 - 200 mg/kg、镉达1 - 5 mg/kg,远超《海洋沉积物质量》一类标准限值(铅≤60 mg/kg、镉≤0.5 mg/kg),长期蓄积会导致底栖生物生殖系统异常10.检测方法可采用微波消解法(HY/T 132 - 2010),通过硝酸 - 盐酸体系(9mL硝酸 + 3mL盐酸)梯度升温消解,结合ICP - MS技术实现低至1 ng/L的镉检测限1112.

    运营期需控制水下噪声对鲸类的影响,参考《海洋生态修复工程2025年监测报告》噪声限值标准,同时采用人工鱼礁设计落实“生态修复优先"原则,风机基础需具备孔径0.5~3 mm的微孔结构以促进海洋生物附着13.用海到期后,应按《海域使用管理法》要求拆除风机、桩基等设施,执行海底平整标准,恢复海域原状1.

    典型案例警示:某海上风电项目因未通过生态论证导致审批延迟,凸显生态章节在海域使用论证中的核心权重。《通知》明确要求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布局项目,论证需结合遥感监测、GIS技术建立生物多样性量化评估体系,确保生态用海与可持续发展的协调514.

    论证过程需严格遵循《海洋生态本底调查与评价规范》,调查单位应具备CMA/CNAS资质,技术团队1/2以上人员需持上岗证书,通过沉积物重金属形态分析(如BCR三步提取法)评估生态风险,为工程全周期生态保护提供科学依据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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