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文章ARTICLE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技术文章 > 食品添加剂检测在应用中应有明确的检验方法

    食品添加剂检测在应用中应有明确的检验方法

    发布时间: 2017-10-28  点击次数: 1976次
    食品添加剂检测食品添加剂作为辅助成份可直接或间接成为食品成分,但不能影响食品的特性,是不含污染物并不以改善食品营养为目的的物质。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将其分为22类:防腐剂、抗氧化剂、发色剂、漂白剂、酸味剂、凝固剂、疏松剂、增稠剂、消泡剂、甜味剂、着色剂、乳化剂、品质改良剂、抗结剂、增味剂、酶制剂、被膜剂、发泡剂、保鲜剂、香料、营养强化剂、其他添加剂。
    为了确保将食品添加剂正确地使用到食品中,一般来说,其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食品添加剂检测经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证明,在其使用*内长期使用对人安全无害。
    2、不影响食品自身的感官性状和理化指标,对营养成分无破坏作用。
    3、食品添加剂检测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并批准执行的使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4、食品添加剂检测在应用中应有明确的检验方法。
    5、使用食品添加剂检测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假、伪造为目的。
    6、不得经营和使用无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合格及污染变质的食品添加剂。
    7、食品添加剂检测在达到一定使用目的后,能够经过加工、烹调或储存而被破坏或排除,不摄入人体则更为安全。
    食品添加剂检测使用误区
    1、由于对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认识的误区,人们往往认为天然的食品添加剂比人工化学合成的安全,实际许多天然产品的毒性因目前的检测手段,检测的内容所限,尚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而且,就已检测出的结果比较,天然食品添加剂并不比合成的毒性小。
    2、在中国卫生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以下天然的原料禁用:八角莲、土青木春、山莨菪、川鸟、广防已、马桑叶、长春花、石蒜、朱砂、红豆杉、红茴香、洋地黄、蟾酥等59种。因此绿色加工食品的生产中,生产厂在使用天然食品添加剂时一定要掌握合理的用量。 
产品中心 Products